2012-03-12来源:陶瓷信息报浏览量:
陈星辉将生命中最宝贵的十几年时间奉献给了原江西红梅建筑陶瓷总厂,他从普通员工一直干到副厂长,见证了红梅陶瓷最为巅峰的年代,也经历了它的衰败、凋零,以至于陈星辉至今都有一种无法摆脱的红梅情节。
更为严重的是,高安县瓷厂当时还面临着原材抖、燃料浪费、价格上涨,产品滞销、价格下跌的严竣形势。有关人士回忆,到1987年10月,新厂投产仅三个月就亏损了80多万元。
改革再次迫在眉睫。
1987年底,高安县瓷厂一场关于深化企业内部改革、优化劳动组合的变革开始轰轰烈烈地展开。
此次改革制定了“一主两翼”的核心,即以实行“企业内部承包”为主体,以“厂内银行”和“优化劳动组合”为双翼,驱动企业深化改革。
陈星辉介绍说,1987年底,高安县瓷厂厂长徐国光、副厂长兼财务科长葛德成等负责人在反复调查研究的基础,对企业实行了动筋动骨的改革,全面落实经济承包责任制。
主要方法是目标逐项分解,责任层层落实,实行四级承包。即厂长以法人代表向县主管部门承包,以每年缴纳60万元利润为主要目标,这作为靠前级;第二级是车间、公司、科室向厂部承包;第三级是班组向车同、公司、科室承包;第四级是个人、机台、车俩向班组承包,从厂到公司、车间、机台、个人都建立了相应的承包责任制。工人与班(组)长,班(组)长与车间(公司、队)领导,办事员、科员与科(室)领导,车间(科室)领导与厂长签订劳务合同。
“当时,凡签订劳务合同者,必须服从厂部和车间、科室班组的工作分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各车间、科室每月必须依据本单位规定的生产任务、产品质量、原材料消耗、安全文明生产、遵纪守法等6个方面的标准进行逐项考核。”陈星辉说,通过此举,企业形成了四级承包、上下联通的经济承包网络。
当时徐国光等人认为,仅仅通过四级承包而没有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制度的保证还远远不够。对此,他们根据企业内部承包将会涉及的诸多问题,研究出了一整套经济制度和劳动管理制度,以抓好配套改革为推动企业内部深化改革保驾护航。
一方面,通过建立厂内银行,引进银行机制,充分发挥经济杠杠在管理企业中的作用。当时,整个高安县瓷厂以车间、公司、科室19个单位作为独立核算单位,分设21个帐号,通过转帐、借贷、现金支票等形式和手段,对19个单位进行财务监督和经济调节,单位与单位之间由原来的供需关系变成买卖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