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12来源:陶瓷信息报浏览量:
陈星辉将生命中最宝贵的十几年时间奉献给了原江西红梅建筑陶瓷总厂,他从普通员工一直干到副厂长,见证了红梅陶瓷最为巅峰的年代,也经历了它的衰败、凋零,以至于陈星辉至今都有一种无法摆脱的红梅情节。
这种办法,表面上看起来有计划、守纪律、有秩序,实际上是死板、僵化、被动,不利于企业的成长与发展。
同时,计划经济无法孕育出真正独立、的企业家。计划经济时代,工厂的厂长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任命,这种体制下的企业领导,与其说是企业家,倒不如说是政府官员,他们不对市场负责,不对盈亏负责,而只要对上级、对计划负责。
而企业的发展需要敢于冒风险、及时大胆决策、灵活巧妙作战,从而达到产销两旺、企业资产增值的目的的企业家。但惯于吃“大锅饭”的计划经济,是无法培育出这样真正的企业家的。没有真正的企业家,企业就不可能获取大的利润,社会经济也不会有长足的发展。
实际上,高安县瓷厂只是那个时代的缩影,处于同个时代的中国的大部分企业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现代企业分工细密,生产具有高度的连续性,技术要求严格,协作关系复杂,必须建立统一的、强有力的、**率的生产指挥和经营管理系统。只有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才能适应这种要求。”自此以后,厂长负责制在各地企业逐步推行开来。
厂长负责制的核心,在于明确了厂长负起生产经营和行政工作的全面责任,实现了党政各司其职。它有效地推动政府对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逐步分离,使企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活力。
1985年,在全国经济体制改革浪潮的推动下,高安县也开始实行厂长负责制。
这个时候,高安县建陶行业的一个领军人物开始登上历史舞台,他叫徐国光。几年后,他带领着高安县瓷厂迈向了巅峰。
徐国光的出现,在当时曾被誉为集天时、地利、人和为一体的“天作之合”。
1985年初,作为县属国有企业,在此番改革浪潮中能否实现做大做强这一宏伟目标,引起了高安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鉴于此,当时高安县瓷厂的主管部门高安县经委主任亲自带队,多次来到高安县瓷厂进行摸底、测评考核干部。
据熟悉当时情况的有关人士回忆,高安县委、县政府寄希望于通过对高安县瓷厂的领导班子进行改选、推动落实厂长负责制,通过选举一位强有力的新厂长来带动高安县瓷厂的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