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7来源:招商平台浏览量:
根据国务院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第六号令)以及国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相关规定,各建筑墙体材料单位的质量管理与检测技术人员须参加专门培训、考核,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附件2:
建筑墙体材料质量管理与检测技术人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条件
根据国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筑墙体材料生产质检人员须参加专门培训、考核,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证书编号在人社部备案并可通过其官网查询。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从事本岗位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证明;具有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建筑墙体材料生产质检相关岗位工作的通用性,是劳动者求职、任职的资格凭证;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可晋级技师与高级技师,可享受相应的薪资待遇、高级职称退休人员养老金政策、政府特殊津贴政策、各地优先落户政策等福利待遇。同时是墙体材料建厂资格审查、产品备案、实验室组建、验收、资质认证、工程投标等的有力证明。申报条件如下:
1、申报中级技能鉴定条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本工种(专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
②未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本工种(专业)连续工作6年以上;
③经批准的技工学校、中等及以上专(职)业学校的毕(结)业生。
2、申报高级技能鉴定条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工种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
②高级技工学校、职业培训学院、职业技术学校的毕(结)业生;
③未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在本工种连续工作13年以上的人员;
④未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但在本工种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的毕(结)业生,或非职业院校(专业性强)的高等院校毕业生。
3、申报技师技级技能鉴定条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及以上的人员;
②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并经技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取得结业证书;
③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