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18来源:广佛都市网-佛山日报浏览量:
一次聊天,竟“制造”一宗内幕交易。昨日,素有佛山“陶业机王”之称的罗明照与其弟罗明佳,被控泄漏内幕信息、内幕交易一案,一审有了结果。兄弟俩分别获刑三年,缓刑五年,且均并处罚金70万元。
【建材网】一次聊天,竟“制造”一宗内幕交易。昨日,素有佛山“陶业机王”之称的罗明照与其弟罗明佳,被控泄漏内幕信息、内幕交易一案,一审有了结果。兄弟俩分别获刑三年,缓刑五年,且均并处罚金70万元。
一次聊天促成内幕交易
现年64岁的罗明照,1966年进入恒力泰公司的前身石湾陶机厂,从技术科科员一直做到总经理、董事长,被誉为佛山的“陶业机王”;其弟弟罗明佳,曾任石湾明佳美术陶瓷厂厂长,在陶瓷界也小有名气。
然而,兄弟俩却因一次“聊天”,双双被捕。经查明,2009年12月31日,广东科达机电与恒力泰开始洽谈合并事项,随后两公司达成一致,确定由科达机电以9.6亿元的交易对价吸收合并恒力泰。时任恒力泰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的罗明照,全程参与了公司合并的洽谈。
而在2010年2月至3月间,罗明照却在一次聊天过程中将这“猛料”全部告诉给弟弟罗明佳。弟弟闻讯,当即决定在股票停牌前大量购入囤货,以期获利。果然,科达机电股票于2011年3月23日临时停牌,次日起连续停牌,科达机电同时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同年4月29日,科达机电宣布吸收合并恒力泰,科达机电股票复牌。至此,科达机电股票已经身价大涨。
法院较终查实,罗明佳利用该内幕消息,与林清(另案处理)合计买入14.5万余股科达机电股票,成交金额304万元,从中获利32.2万余元。
兄弟俩自首悔罪获缓刑
禅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罗明照作为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在涉及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将该信息泄露给他人,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交易,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泄露内幕信息罪;而罗明佳非法获取内幕信息,并在该信息尚未公开前,从事和指示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交易,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内幕交易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但法院同时指出,罗明照、罗明佳在尚未收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便自行到案接受调查,其后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据此,禅城法院一审以犯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罗明照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以内幕交易罪判处被告人罗明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兄弟俩同时并处罚金70万,并没收非法所得32.2万余元。
辩护律师 “判三缓五”不意外
记者留意到,此次法院一审结果,与公诉机关建议量刑五至七年有一定出入。究其原因,如何认定罗明佳的准确交易金额以及获利数额成为焦点。
据了解,罗明佳从哥哥罗明照口中知道内幕信息后,当即指示林清为其购买科达机电股票,而林清除了帮忙,自己也投钱购买了科达机电股票。因此法院认定,实际上购买科达机电的款项中,罗明佳与林清的资金已经混同,因此需按两人占总金额比例,折算各自实际投入资金以及获利数额。而在认定案件实际犯罪数额时,则应剔除林清自用资金部分。这一点,恰是公诉机关指控时所忽视的。
此外,罗明照的辩护律师对“判三缓五”的结果并不意外。他认为,据其搜集佛山近年来的内幕交易事件(其中不乏佛塑、佛山照明等知名上市企业),多以行政处罚或罚款了之。案中罗明照兄弟行为,既没有主观恶意,且对股票市场损害不大,并不构成重大社会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