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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玻璃公司重整方案被否 严重“资不抵债”

2013-03-12来源:每日经济新闻浏览量:

作为首家登陆香港H股市场的内地民企,陷入除牌危局的浙江玻璃(00739,HK)欲命运逆转的希望似乎越来越渺茫。3月10日上午,浙江玻璃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因为普通债权组中多数债权人投了否决票,这一表决结果导致本次重整计划草案未获通过。“下一步方案目前还没有正式确定下来,11日和12日公告会披露具体内容。”债权人会议后,对于浙江玻璃的后续方案,经法院指定的此案管理人浙江越光律

管理人表示,该公司目前处于停牌程序的第三阶段,如果第三阶段结束时,仍无法提交复牌申请,意味着这家上市11年的企业将被正式除牌,一旦进行除牌,将没有任何商业价值,而对于注册商标,还没有确认。

国资背景企业试图“接手”

值得关注的是,浙江玻璃本次重整计划草案中招募而来的投资人多为国资背景的企业。

根据浙江玻璃的重整计划草案,华尔润玻璃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于浮法玻璃项目,绍兴县春风投资有限公司资投资于玻璃深加工项目,绍兴县春风投资有限公司和绍兴县杨汛桥城镇开发有限公司联合投资于拟产业转移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华尔润玻璃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张家港一家浮法玻璃制造企业,而绍兴县春风投资有限公司由中国500强企业兴合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新大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春风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县晟泰投资有限公司合资成立,该公司目前在浙江玻璃所在地有地产开发项目。

记者获悉,兴合集团有限公司为浙江省供销社全资企业,属国资公司,同时浙江新大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春风集团有限公司为浙江省兴合集团旗下的公司,而绍兴县杨汛桥城镇投资有限公司则为负责当地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和管理企业。

对于浙江玻璃的下一步,管理人相关负责人此前向记者表示,根据破产法有关重整的规定,制定和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较长期限为6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至9个月。从绍兴中院去年6月28日受理浙江玻璃案算起,如果在此后9个月内无法执行重整方案,企业将直接清算。据此,期限即将届满,“可能要再作打算”,该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浙江玻璃3月11日公告要点

1、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本次债权人会议通过,公司或管理人可以同该表决组协商,并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如果该表决组拒绝协商,拒绝再次表决或者再次表决仍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当地法院将依法终止重整程序,宣告公司破产。

2、公司的浮法玻璃资产委托一家浮法玻璃生产企业经营,委托经营期间不超过6个月,期间盈亏归其所有。具体企业名称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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