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28来源:中国水泥网浏览量:
近日,记者接到群众反映称,河南平舆县在建的东皇街道徐寨新型社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工程建设所用水泥为本地一家无证水泥厂生产的“统力”牌水泥,所建房屋存在巨大安全隐患。
针对,“统力”牌无证水泥连续畅销三年,群众多次举报无果的情况,随后记者来到了平舆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许副局长告诉记者,平舆县统力水泥厂(平舆县统力水泥粉磨有限公司)之前确实没有取得“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县质监局也曾对该厂进行过处罚,但该厂已于2012年11月5日向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了办证申请,并获受理,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专家组也于近期对该厂进行了现场评审,依据相关规定,自办证申请受理之日起,该厂可以进行试生产,以便提取样品检验。也就是说11月5日之前该厂生产的水泥属于“无证生产”,之后的属于“试生产”。
当记者想了解省质监局有关专家组对统力水泥的评审结果是否合格时,许副局长称,当日的评审结果被省质监局的评审组抽走了,他也不清楚,当问及统力水泥厂向徐寨新型社区工程建设销售水泥近一年的情况时,得到的结果是省质监局并没有得到过相关举报,日常监督工作中也没有发现该厂有违规生产的情况。
据了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是国家颁发给生产企业证明国家允许该企业从事规定范围内产品生产的证件。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旨在通过生产产品资格的控制,确定工业产品的质量,禁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从而保护国家、集体和消费者的利益,凡属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产品,企业只有在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之后,才有资格进行生产。水泥生产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国家严厉禁止企业无证生产和销售无证生产的产品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规定:第四十五条“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家未取得“工业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竟能在当地主管部门的监管下,连续生产销售“无证”水泥达三年之久,面对群众的多次举报,却迟迟没有采取行之有效的行动,是当地政府监而不管,还是管而不严?目前看来,依然是疑云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