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06来源:南方日报浏览量:
购买的精装修房却用了甲醛超标的安信牌木地板,业主程女士将开发商佛山市顺德区万科置业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本月1日下午,该案在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开庭,成为安信“毒地板”事件曝光以后,首起进入诉讼程序的纠纷。
为了证明原告所谓的人身损害子虚乌有,被告提交了一份水电读数表及照片,“从水电表读数来看,该房屋并未有人入住。没有实际居住,何来身体损害,何谈赔偿?”
被告方还指出,原告出示的租赁合同是今年2月22日签订,而曝光安信“毒地板”的时间在前。“原告在明知地板有问题的情况下,还将房屋出租有主观过错成分。”
被告还声称自己也是受害者,其并非地板的生产者、安装者,对甲醛超标一事,并无过错。事件发生后,万科已对事件进行了积极处理并提供解决方案。
同一机构检测结果大相径庭
令人不解的是:纠纷发生后,双方都委托同一家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结果却大相径庭。
被告于2011年9月20日交房之前和今年2月28日安信木地板事件曝光之后,先后两次委托检测机构对涉案房屋内空气甲醛含量进行检测。原告也于今年5月11日自行委托检测。双方委托的机构同为佛山市广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结果却迥异:一个合格,一个超标。
对此,佛山市广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解释称,被告委托检测时采用的是《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该标准属国家强制性标准,根据该标准要求,在对涉案房屋进行检测前需对外关闭门窗一个小时,选取三个监测点同时检测;而原告委托检测时采用的是《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该标准属推荐性标准,根据该标准在检测之前需对外关闭门窗12小时,并且需要选取3至5个监测点同时检测,但是原告只委托检测主人房,所以只设了一个监测点。该公司还解释,在不同的检测时间和条件下,由于温度、湿度、通风、日照情况不同,检测结果也会不同。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