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24来源:大庆晚报浏览量:
他查看购房合同发现,上面写明入户门为防盗门,但实际安装的却是防火门。刘先生说,他向美心防盗门售后反映了此事,售后工作人员上门维修了几次,但还是没有把门彻底修好,他要求售后把门换掉,售后不同意。
业主质疑开发商“偷梁换柱”
随后,刘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他与开发商——庆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入户门为防盗门。
刘先生认为,既然开发商在合同上约定了安装防盗门,现在对方显然违约,应该有个说法。
开发商称装防火门是消防需要
据了解,防盗门、防火门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生产标准却大不相同。制造两种门钢板的厚度、材质以及门内的填充物都是不一样的。
那么,开发商为什么在合同中约定入户门为防盗门,而安装的却是防火门呢?
开发商工程部的有关人员表示,小高层之所以安装防火门是消防需要。
该工作人员表示,与业户签合同时,可能没与设计部门沟通好,才造成购房合同上出现了纰漏。
公安消防部门的有关人员表示,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11层及11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可不设封闭楼梯间,但开向楼梯间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且楼梯间应靠外墙,并应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刘先生家所在的9层住宅安装防火门是符合防火设计规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