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13来源:上海环境热线浏览量:
发布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1年4月13日 相关链接:环评报告书简本环评第一次公示 1、说明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受上海嘉宝莉涂料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上海嘉宝莉涂料有
(6)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上海嘉宝莉涂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拟在上海金山第二工业区建设,主要生产固化剂、UV树脂、醇酸树脂、PE树脂、UV涂料和水性木器漆,总年产量为8.5万吨。项目是我国鼓励发展的产业之一,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发展规划和上海金山第二工业区产业导向;项目生产工艺先进,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项目采取了各种针对性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会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等级;能有效控制污染排放,对区域排污总量控制影响较小。环境风险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风险值低于化工行业风险统计值,其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评价,本项目在落实本报告所提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在上海金山第二工业区内建设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简本
(2)查阅期限(在本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4、评价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钦州路508号邮编:200233
联系人:孟先生Email:mengbc@saes.sh.com
电话:***传真:***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6、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 >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并请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2)反馈时限:在本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7、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在本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