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栋梁新材被省科技厅认定为09年批高新技术企业

2010-01-07来源:上海证券报浏览量: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近日下发的(浙科发高【2009】276号)文件“关于认定杭州衡泰软件有限公司等282家企业为2009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浙江栋梁新材股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近日下发的(浙科发高【2009】276号)文件“关于认定杭州衡泰软件有限公司等282家企业为2009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认定为2009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享受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可执行的所得税优惠期起止日期尚待当地税务等有关部门批复。公司将尽快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手续,尽早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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