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29来源:中铝山东公司浏览量:
近日,中铝山东分公司热电厂顺利通过山东省经贸委、山东省循环经济促进会专家组检查审核和现场验收,达到了《山东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暂行办法》规定要求,企业“末端治理”取得实效,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得到提升。
近日,中铝山东分公司热电厂顺利通过山东省经贸委、山东省循环经济促进会专家组检查审核和现场验收,达到了《山东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暂行办法》规定要求,企业“末端治理”取得实效,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得到提升。
中铝山东分公司热电厂本着对社会负责、对周边大气环境负责的原则,着眼于企业长远发展,不断加大“防止工业污染”实施力度,在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后,于2007年7月份又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一年多来,该厂先后投入资金5300多万元,围绕工艺技术改造、设备维护更新、废弃物回收和循环利用等清洁生产工作中心,先后提出了73个清洁生产方案,经过实施,其中“用循环水替代三水源水打扫办公区卫生”、“用回水部分代替除盐水”等无/低费方案实施率达到100%;“锅炉脱硫工艺改造”、“原水预处理工艺改造”、“煤场喷淋系统改造”等中/高费方案实施率达到60%。实现了年节约标煤2.53万吨,节水140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硫6382.75吨的降本增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