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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决议公告

2008-12-12来源:中国证券报浏览量: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08年12月11日上午10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08年12月11日上午10:00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九号本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本公司董事长高天宝先生主持,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以下议案:

    1、根据工作需要杨卫平先生于2008年12月11日辞去了本公司董事职务。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靠前大股东——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的包文春先生的董事候选人资格。并将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杨卫平先生的辞任和包文春先生的董事候选人资格表示认可。

    2、审议通过了聘任宋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宋飞女士已取得上海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合格证书,获任后,其任职期限同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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