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17来源:证券时报浏览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 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3、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8年11月14日上午9:30
4、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新保辉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
5、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费元文先生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14人,代表股份数14757.48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0,400万股的72.34%;董事长费元文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和表决。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1、以88,415,04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三鑫精美特与中航靠前集团国际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股东深圳贵航实业有限公司、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2、以144,669,64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长薪酬的议案》,股东费文元与本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3、以147,574,84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以147,574,84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2008年10月25日,公司三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为了更好的融入中航体系,将三鑫股份(002163,股吧)纳入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上市公司板块发展,充分运用中航工业集团的资源、技术等综合优势,拟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较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公司名称为准)。
2008年11月6日,根据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核准,允许公司名称不带行政区划,公司名称将变更为"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工商管理部门的变更要求办理变更事宜,并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名称的条款做出相应修改。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余平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三鑫股份现行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股东代表及董事签署的深圳市三鑫特种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三鑫特种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鑫特种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八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