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14来源:招商平台浏览量: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十五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将关于转让陕西秦岭水泥(集团)铜川有限公司(注册{TodayHot}资本25950万元,公司持有其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十五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将关于转让陕西秦岭水泥(集团)铜川有限公司(注册{TodayHot}资本25950万元,公司持有其99.23%股权,下称:铜川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提交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同日与实际控制人铜川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铜川国资委)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公司持有铜川公司19.27%的股权,按标的股权的评估值5191.46万元为依据,以7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铜川国资委。该项资产转让事项预计将产生收益约2500万元,转让完成后公司占该公司股权比例为79.96%。上述事项属关联交易。
二、同意将关于转让陕西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佳居房地产)部分股权的议案提交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同意将关于为铜川公司贷款提供抵押的议案提交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12月29日上午召开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