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31日召开五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协议决议。
协议表明,公司拟放弃申请发行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与此同时,公司拟申请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8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南山铝业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可转债发行之日起5年,票面利率区间为:0.5%至2.8%,具体利率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国家政策、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此外,南山铝山此次发行可转债将主要用于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新型合金材料生产线项目和建设年产52万吨铝合金锭熔铸生产线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