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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克家具涉嫌有假

2006-06-02来源:招商平台浏览量:

  新报讯 谁会想到,标注为“楠木”的家具,其真实材质居然是桉木,而海棠木也被冠以“槟榔鼓木”。经过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缜密调查发现,其实名为“槟榔鼓木”的木材根本不存在。   昨天,记者从天津

  新报讯 谁会想到,标注为“楠木”的家具,其真实材质居然是桉木,而海棠木也被冠以“槟榔鼓木”。经过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缜密调查发现,其实名为“槟榔鼓木”的木材根本不存在。

  昨天,记者从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了解到,前一段时期,他们根据举报对天津市迪克实业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从该厂车间发现的生产记录来看,厂内分别使用楠木和槟榔鼓木生产家具。随即,执法人员对现场标注为这两种材质的木材原料进行了抽样。经过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TodayHot}材工业研究所检测确定,该企业在家具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标注为“楠木”的木材,真实名称应为桉木;标注为“槟榔鼓木”的木材,真实名称为海棠木。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发现,在《中国主要进口木材名称》中根本没有一种称为“槟榔鼓木”的木材。

  令执法人员更为惊讶的是,他们在抽样过程中发现,在车间内发现的木材合格证上,赫然标有“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字样。执法人员表示,产品合格证是产品出厂前经检验合格的标志,负责检验的并不是质监部门。在问讯中得知,该企业只是将少部分购进的木材送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过,并非所有木材都经过质监部门检测。

  此外,根据国家强制性国家标准,生产厂家应该对生产的家具配备“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中,必须对家具款式与规格、使用材料、适用环境条件等内容进行充分真实阐述,尤其要标明主要原辅材料的名称、特性、产地、等级等内容。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说明书检查发现,该公司并没有对家具所用木料的相关情况进行真实标注。截至发稿时,质监部门还在对该公司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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