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进展情况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34号)的要求,本公司加大了对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力度。2006年3月27日,原大股东江西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8
根据《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34号)的要求,本公司加大了对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力度。2006年3月27日,原大股东江西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800万元整。截止到目前,原大股东江西纸业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从2005年底的14452.51万元减至13652.51万元。
特此公告。
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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