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能有效地进行市场开发与推广,使所有的合作伙伴都能全身心地投入到菲利普斯漆这项事业中来,并确保菲利普斯漆的客户都能获得成功,我们将对菲利普斯漆的客户提出具体的要求,如果您具备了以下条件,我们将为您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品牌意识:能充分认识到国际品牌的重要性,并具备一定的操作能力,坚信“我们是在成就菲利普斯事业,而不是在卖菲利普斯漆”;
合作基础: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店面位置:地处当地知名的建材市场B级以上位置,人流量大,交通便利;
店面面积:拥有30平方米以上的专用营业面积;
销售状况:有能力制定加盟区域市场拓展目标(开店数等)并完成销售计划;
从业时间:在本行业有2年以上的经营经验;
行业口碑:具备良好的个人信誉和商业信誉;
资金实力:根据申请开设专卖店的区域及面积,要求专卖经营者具有一定的
进货资金与流动资金;
投资意识:拥有品牌建设所需的投资理念和风险意识;
客户基础:在行业中拥有足够数量的客户群体和合作伙伴;
团队意识:拥有或能组建一支具有较强凝聚力和战斗力的营销队;
合作意识:拥有共同投入,共担风险,利益共享的合作意识;
服从意识:能够服从公司品牌建设的整体需要,并能进行有效的配合;
专业意识:必须将菲利普斯漆作为工作重点进行专业操作。
电话:18675026788
传真:86-0750-6483000-
所在地:九龙工业区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