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 祥 泰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2010年度新客户支持政策
为加强厂商合作,共赢,提高“天祥泰”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促进厂商共同发展,特制订本支持方案:
一, 地级经销
即地区级经销,行政区划所辖各区,县,乡镇均隶属该范围。
1, 首次提货不低于6万元;
2, 墙体广告,小喷绘1000㎡或其他形式宣传费用约3000元;
3, 工作服,宣传品等;
4, 以下俩种支持任选其一:A,设专场形象店,门头装饰不超过5000元;B,如做非专卖代理而不设专卖形象店,则以电视,平面广告或开业促销计不超过3000元;
5, 一年内公司促销活动支持不低于俩次。
6, 省级及以上广告费用由公司负担。
二, 县级经销
即县级经销,行政区划所辖各乡,镇,村。
1, 首批提货不低于三万元;
2, 供货价按价格表价格执行;
3, 墙体,喷绘或其他形式宣传费用约1000元;
4, 工作服,宣传品等约600元;
5, 以下俩种支持任选其一:A,设专场形象店,门头装饰不超过3000元;B,如做非专卖代理而不设专卖形象店,则以电视,平面广告或开业促销计不超过2000元;
6, 一年内公司促销活动支持不低于一次;
7, 省级及以上广告费用由公司负担。
三, 售后服务车
1, 如需新购置售后车辆(30,000元标准),可按单批货款80,000元,执行价格表价格,公司暂留品牌经营保证金20,000元,按公司设计制作车体标志后开始计算,年累计正常销售超过30万元后全额返还保证金;
2, 原有车辆,车体做广告后,公司给予费用和折旧补贴;
注:以上支持均须先做预算报公司批准后实施,并以实景证明和发票经审查后以所需产品等价兑现。
天 祥 泰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二0一0年二月九日
电话:15122398789
传真:86-022-27321833-
所在地:天津市北辰科技园华盛道